G004857 中等师范学校体育教学大纲(试行草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图书大辞典:1949-1992第4册文化科学教育体育》第516页(535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年3月版。1.6万字。新中国成立后,教育部制订的第一部四年制中等师范学校体育教学大纲。包括两种课程,学生的体育实践课和小学体育教学法课。一、二年级体育课,以学生身体锻炼为主,教材内容结合小学实际,并注意体育基本技术的训练和教学法的介绍,以体现师范教育的特点;三四年级小学体育教学法课,以讲授为主,并结合小学体育实践与见习、参观、实习,培养担任小学体育课的能力。大纲规定中师学生的体育任务,仍与三年制中师大纲基本一致,但要求把实践课和教法课分编两本教材,即《中等师范体育教材》(教师用书)和《小学体育教学法》(学生用课本)。四年总授课时数为335课时,实践课与教法课分别占78%与22%。按人体基本活动能力与运动项目相结合的方法分类。实践部分的教材,增加了中国民族传统体育和舞蹈。为了突出重点,减少重复,有些同类性质的教材,隔年出现交叉排列。如在同年级只排跳高或跳远。一年级教材与初中三年级教材,保持一定的重叠,以便衔接和过渡。在实践教材中,分通用和选用两类,选用教材灵活多样,以适应各地发展不平衡。考试评分,实践课的达标和技评占60%,小学教学课(包括实习分)占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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