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图书大辞典:1949-1992第2册政治、法律、军事》第30页(473字)

副名:民约论。[法]卢梭着。何兆武译。法律出版社1958年12月版。12.5万字。18世纪启蒙运动杰出人物卢梭的代表作,发表于1762年。认为契约可说明国家与法律,并能解决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这个根本难题。其中心主张是:“人生来是自由的”,自由的人民互相合约将各自固有的一切权利让渡于一个共同体(国家),而又能从中享受回让出的全部权利,主权属于人民所有。其理想化的政体就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书中反映了上升时期的资产阶级的民主理想,以暴力推翻封建专制统治、建立民主共和国的政治要求,并成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和北美独立战争的理论纲领,是近代思想史上的重要文献。全书共4卷:第一卷分9章,谈原始社会和人类由于社会契约之结合而进入政治社会,以及建立以人民主权为核心的民主共和国等问题。第二卷分12章,论述主权是公意的运用,只能属于人民,不可转让、分割,法律之目的在于保护自由平等。第三卷分18章,谈政府的类型、评价标准和防止篡权等问题。第四卷分9章,论述公意、投票、选举、人民大会等政治制度及宗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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