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清源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1845页(954字)
【生卒】:1894—1978
【介绍】:
原名云涛,字清源,河北定兴人,1894年(清光绪二十年)生。5岁,读私塾。15岁,入定兴县立高等小学堂。18岁,毕业。1912年,考入保定府官立中学堂;同年5月,加入国民党,任国民党保定中学堂区党部干事。1913年,转入天津北洋法政专门学校中学部。1914年毕业,考入北京国立法政专门学校法律系预科,1915年结业,升本科。1918年毕业。初在保定直隶省议会任助理秘书。次年,赴北京,协助国立北京大学文学院院长胡适办《每周评论》,兼任北京《晨报》编辑。1922年,加入新民学会,被推为联繫人。1923年,在长老会所办崇实中学任国文教员。1924年,升高中部文科主任。1925年,应聘任北平私立平民中学校长。1926年,兼任北京政府交通部铁路职工教育委员会常务委员;同年9月,赴广州,任中央组织部所办之党政训练所训育委员。1927年1月回北平;6月,任国民党河北省党部临时执行委员兼组织部部长。1929年,国民党河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为执行委员兼组织部部长。1930年,赴日本留学,入东京明治大学研究科研究民衆教育及农村教育。1933年2月回国,续任北平平民中学校长,并兼任私立中国大学、私立华北大学及私立民国大学教授。1934年2月,任江苏省政府视察;5月,改任镇江县县长,1937年底辞职。1938年1月,任湖南省地方行政干部人员训练所教育长,后改任县长训练班副主任;同年8月,调任国立中央政治学校训育处主任;11月,任四川省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1943年7月,改任四川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1946年4月辞职后,任国民党中央党部组织部主任秘书;5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六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后递补为执行委员;11月,任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7年9月,任国民政府粮食部参事。1948年1月,当选为立法院立法委员,并兼任国民党中央组织部主任秘书。嗣派为组织部副部长。1949年12月去台湾,续任“立法委员”,并兼任私立侨光商业专科学校校长、董事长及河北省同乡会理事长等职。1977年,中国国民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聘为中央评议委员。1978年3月11日逝世。终年84岁。着有《中华民国之农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