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德怀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1926页(1255字)

【生卒】:1898—1974

【介绍】:

原名得华,号石穿,化名清宗,后改名德怀,湖南湘潭人,1898年10月24日(清光绪二十四年九月初十)生。少年,读过两年书,后当学徒和堤工。1916年,投湘军入伍,当兵,后升班长、排长。1922年,考入湖南陆军讲武堂第一期,毕业后,任湘军第二师连长。1926年,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军第二师连长,参加北伐战争。1927年冬,任国民革命军第三十五军独立第一师团长。1928年4月,加入中国共産党;7月,率部在湖南平江起义,组成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任军长;12月,率红五军一部开赴井冈山与红四军会合。1930年6月,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团军团长。1931年11月,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中央苏维埃军事委员会副主席。1934年1月,在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被增补为中央候补委员。参加长征。1935年,任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即陕甘支队)司令员。长征到达陕北后,任抗日先锋军司令员、西征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1936年1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增补为中央委员和政治局委员。1937年10月,任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副总司令。其后,第八路军改称第十八集团军,任副总司令。1942年,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代理书记。1945年,兼任中央军委总参谋长;在中共七大及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并担任中央军委会副主席兼中央军委总参谋长。1946年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司令、西北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1947年7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前委书记。1949年2月,西北野战军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任司令员兼政委;9月,任第一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10月,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西北军政治委员会主席、西北军区司令员、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一书记;冬,攻佔新疆,又兼新疆军区司令员兼政委。1950年1月,任西北军政委员会主席;10月,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1951年10月,朝鲜颁予一级国旗勛章。1952年回国。1953年7月,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授予英雄称号、金星奬章。1954年以后,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部长、国防委员会副主席。1955年9月,被授予元帅军衔,一级八一勛章,一级独立自由勛章,一级解放勛章。1956年9月,在中共八大及八届一中全会上,继续当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1959年3月,任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4月,连任国务院副总理、国防部长,国防委员会副主席;7月,在庐山举行之政治局扩大会上提出对“大跃进”、“人民公社”等七万字意见书,受到毛泽东严励批评;9月,被免去国防部长职务。1965年,重新工作,被任命为中共中央西南局“三线”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冲击。1973年11月29日,逝世于北京。终年76岁。着有《争取持久抗战胜利的先决问题》、《三年抗战与八路军》、《坚持河北抗战与巩固团结》、《游击战术与游击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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