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民谊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211页(1468字)
【生卒】:1884—1946
【介绍】:
原名明遗,字重行,浙江吴兴(今湖州)人,1884年(清光绪十年)生。幼年,入明理学塾、浔溪公学。1903年,赴日本,习政治经济。1906年,随张人杰赴法国,过新加坡时加入中国同盟会。抵法后,佐吴敬恒等创办《世界画报》、《新世纪月刊》。1911年,武昌起义后回国,掌理上海同盟会总机关事。1912年,再赴法国,入比京自由大学。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赴南洋,任报馆主笔。1915年秋,三度赴法国,与蔡元培等组织华法教育会。1920年,与吴敬恒、李煜瀛创办里昂中法大学,任副校长;同年,入史太师埠大学,攻医药学。1924年,获医学博士学位,旋又得药学士学位;年底返国,初任国立广东大学教授,后代理校长一年,并兼医学院院长。1925年7月22日,被蒋介石任命为黄埔陆军军官学校军医处处长。1926年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二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2月,派为广州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同月,任国立中山大学校长,后任东征军总指挥部军医处处长;同年7月,国民革命军北伐,任总司令部后方军医处处长。1927年5月,任国立劳动大学筹备委员、国立中法工业专科学校校长;7月,任国民政府中央教育行政委员会委员;11月,任监察院委员。1928年2月,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同年,派往欧洲考察卫生事宜,归国后,任卫生建设委员会主席,教育部大学委员会委员。1929年3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三届候补中央监察委员,并任行政院中比庚款委员会委员长、上海医师公会执行监察委员。1931年12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四届中央监察委员。1932年2月,任行政院秘书长;6月,任西京筹备委员会委员;7月,兼中比文化基金委员会委员。1933年10月,任全国经济委员会委员。1934年,兼新疆建设计划委员会主任委员。1935年11月,任国民党第五届中央监察委员;12月,任中央党部文化事业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38年12月,随汪精卫逃往越南河内。1939年7月,重庆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决议永远开除其党籍;8月,汪伪国民党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为主席团主席;9月,选为汪伪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秘书长。1940年2月,任汪伪还都筹备委员会委员长、伪中央政治会议秘书处秘书长;3月,兼任汪伪外交部部长和行政院副院长、汪伪中央政治委员会指定委员;6月,任汪伪宪政实施委员会常务委员;8月,任汪伪中国文化协会理事长;12月任汪伪中国文化协会理事长、汪伪国民政府委员会委员、驻日大使。1941年2月,任汪伪东亚联盟中国总会常务监事;4月,任汪伪中央政治委员会指定委员;10月,任汪伪外交部部长,汪伪文物保管委员会委员长。1942年2月,任汪伪时局策进委员会委员;3月,任汪伪中央政治委员会指定委员。1943年1月,任汪伪全国经济委员会委员;同月,任汪伪最高国防会议委员;2月,任汪伪敌産管理委员会委员、接收租界委员会主任委员、撤废各国在华治外法权委员会委员长;4月,任汪伪中央政治委员会指定委员。1944年11月,任汪伪哀典委员会秘书长兼副委员长。1945年1月,任汪伪军事委员会委员,兼任汪伪宣传部部长:4月,任汪伪广东省省长兼广州“绥靖”主任公署主任、广东省保安司令部保安司令及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广东分会主任委员;5月,任汪伪国民党广东省党部主任委员。1945年9月12日,被逮捕。1946年4月,被判死刑;同年8月23日,在苏州监狱内执刑。死年62岁。着有《欧游追忆録》、《国术源流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