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培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218页(1211字)
【生卒】:1868—1940
【介绍】:
字鹤卿,号孑民,浙江绍兴人,1868年1月11日(清同治六年十二月十七日)生。10岁,随叔父蔡铭恩读书。1883年,入学补诸生。后在绍兴古越藏书楼校书。1889年,己丑科举人。1890年,庚寅科进士。1892年,为翰林院庶吉士。1894年,补翰林院编修。1898年9月,返绍兴,任中西学堂监督,提倡新学。1901年,赴上海,任私立南洋公学特别班教员,继任爱国女校校长,兼中国教育会会长。1902年夏,游历日本;同年秋返国,在上海设立爱国学社,提倡民权,宣传革命。1903年冬,参与创办《俄事警闻》(后改为《警钟日报》)。1904年冬,与龚宝铨等在上海建立反清革命组织光复会,被推为会长。1905年,在上海加入中国同盟会,任同盟会上海分部主盟员。1907年,赴德国留学,入莱比锡大学研究哲学、文学、美学和心理学。武昌起义后回国。1912年1月,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7月去职,旅居德国;秋,到法国与李石曾等创办留法勤工俭学会,并组织华法教育会。1916年冬回国,任国立北京大学校长。1920年5月,辞职;9月,重返北大;12月起,先后到法国、瑞士、德国、奥地利、匈牙利、意大利、荷兰、英国等国考察教育,1921年9月,返抵北京。1923年1月去职;7月,再次到法国、比利时、英国讲学、考察。1924年1月,被选为国民党第一届候补中央监察委员;11月,入德国汉堡大学研究民族学。1926年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二届中央监察委员;2月回国;5月,在上海参加皖苏浙三省联合会,响应国民革命军北伐;12月,国民军克浙江,任浙江省政府政治会议委员,并代理主席。1927年,“四一二”政变后至南京,参加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并任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常务委员;6月,任国民政府大学院院长;7月,任国民政府委员;9月,任中央特别委员会委员;10月,任浙江省政府委员。1928年2月,任交通部第一交通大学校长;同月,任国民政府建设委员会委员;3月,兼代司法部部长;4月,任国立中央研究院院长,6月,任国立北京大学校长;同月,辞校长职;10月,推举为监察院院长;11月,派为中意庚款委员会委员。1929年1月,任首都建设委员会委员;3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三届中央监察委员;同月任中央政治会议常务委员;6月,派为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委员;9月,聘为国立北京大学校长。1930年9月,辞北大校长职。1931年5月,出席国民会议;12月,任国民党第四届中央监察委员。1932年4月,聘为国立中央大学校长;12月,与宋庆龄、鲁迅等发起组织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任副主席。1933年10月,任全国经济委员会委员。1935年11月,任国民党第五届中央监察委员。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上海沦陷,移居香港治病。1940年3月5日,病逝于香港。终年72岁。有《蔡元培先生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