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伯含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463页(459字)

【生卒】:1911—

【介绍】:

河北冀县人,1911年(清宣统三年)生。幼年,曾肄业河北省立第十四中学。1926年,考入私立北京民国大学政经系专科。1932年,毕业后,即入财经金融界。1933年,国民政府财政部推行白银废两改圆政策,奉派赴山西省南部(辖晋南三十余县)新绛等地,收购白银。1936年,回平津,创设北平鼎丰银行总行、天津分行、香河办事处、北平集诚钱庄、北平安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渤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华北各大商埠分公司、上海大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全国各地分公司、上海泰来贸易有限公司等。1945年抗战胜利后,恢复天津春和钱庄总庄、北平分庄,并先后任经理、总经理、常务监督、常务董事、董事长等职。1947年,当选为行宪国民大会代表。1948年,去台湾,先后创立东昌实业、永孚企业、汉昌贸易等股份有限公司,专任总经理、董事长职。1952年,兼任台北市第四建筑信用合作社金融部职务。后任“国大代表”,兼“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委员、“宪政研究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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