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延闿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810页(1258字)

【生卒】:1880—1930

【介绍】:

初名宝璐,字组安,亦作组庵或祖盦,别号慈畏,亦号无畏,湖南茶陵人,1880年1月28日(清光绪五年十二月十四日)生。7岁入塾。14岁,应童子试,入府学。19岁,应乡试,中式。1902年,壬寅科举人。1904年,甲辰科进士,授翰林院编修,旋返湘办学,历任湖南中路师範学堂、明德学堂总办。1907年,组织“湖南宪政公会”。1908年底,任湖南省谘议局会办。1909年10月,任湖南谘议局议长,复与汤化等合组宪友会。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后,曾一度被湖南立宪派推为都督。1912年7月,北京政府正式任命为湖南都督;9月,兼湖南省民政长,加入国民党,任支部长。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后,去职避居青岛、上海。1916年8月,复任湖南省长兼督军。1917年10月,成立湖南参议院,被推为院长,继又担任民政长。1918年7月,护法军政府任为湖南督军、省长。1920年11月,辞职。1922年,投奔孙中山,重新加入中国国民党;6月,任全湘讨贼军总司令。1923年3月,任广州陆海军大元帅府大本营内政部部长;5月,任建设部部长;7月,孙中山任命为湖南省省长兼湘军总司令;11月,陈炯明叛乱平定后,孙中山又任谭为湘军总司令兼大本营秘书长。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改组,被选为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兼代大本营秘书长;10月,兼建国军北伐军总司令,未几该部缩编为建国湘军。1925年2月,任善后会议会议员;7月,辞大本营秘书长职,任广州国民政府委员、常务委员兼军事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所部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二军,兼任军长;9月,署理广州国民政府军事部部长;10月,派为预算委员会委员兼主席。1926年1月,被选为国民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2月,任两广统一特别委员会委员;3月,汪精卫出国,谭代理广州国民政府主席;4月,任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7月,蒋介石出师北伐,又代理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主席。1927年3月,中国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当选为中央常委,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团成员,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团成员,国民政府委员、常务委员,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校务委员;4月,任武汉国民政府战时经济委员会委员;9月,宁汉沪三方在上海成立国民党中央特别委员会,任大会主席。1928年2月,重任国民政府主席,国民政府建设委员会委员;3月,任外交委员会委员;4月,任财政监理委员会委员;8月,任预算委员会委员兼主席;10月,改组国民政府,任行政院院长,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理事,国军编遣委员会常务委员。1929年1月,任首都建设委员会委员;2月,任财政委员会委员、委员长;3月,中国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兼常务委员;6月,派为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委员。1930年9月22日,病逝于南京。年50岁。遗着有《慈卫室草》、《粤行集》、《讯庵诗稿》、《非庵诗草》、《组庵文存》等。有《谭组安先生年谱》、《谭故院长国葬典礼纪念册》等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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