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培火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226页(757字)
【生卒】:1889—1983
【介绍】:
号峰山,祖籍福建泉州,1889年6月20日(清光绪十五年五月二十二日)生于台湾。18岁,入台湾总督府立国语学校师範部,毕业后任台南公学校教员。24岁,转任台湾南市第二公学校训导。1915年,赴日本留学,入国立东京高等师範理科。1920年春毕业,加入耶稣基督教。与林星禄等领导台湾留日学生,组织新民会。曾先后创办《青年月刊》杂志,《新民报》等。1923年春,与蒋渭水等为台湾议会设置请愿代表,在东京成立台湾议会期成同盟会;秋,由东京回台,加入台湾文化协会,任理事;12月,台湾警察作全岛大检举,议会设置、运动之主要人物被捕者达60人,蔡等被判徒刑4个月。1929年1月,台中市大东信託公司成立株式会社台湾新民报社,与林瑞云等五人为董事。后因致力于抗日爱国运动,先后被四次逮捕。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率子女寓居东京五年,后返国赴上海。1945年9月9日,与林献堂等六人,代表台湾同胞赴南京,参加中国战区受降典礼;11月到重庆,加入中国国民党,并任国民党台湾省党部委员。1948年,当选为立法院立法委员。1949年到台湾。1950年3月,被任命为“行政院”政务委员,被聘为“总统府国策顾问”、“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委员。1952年,兼任“红十字会总会”副会长、“红十字会”台湾省分会会长。1965年,创办淡水工商管理专科学校,任董事。1966年,辞“行政院”政务委员职后,被聘为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1974年,创办捐血运动协会,连任第一、二、三、四届理事长。1983年1月4日,逝世于台北。终年94岁。编着有《国语闽南语对照常用词典》、《国语闽南语对照初级会话及普通会话》、《闽南语注音三民主义》。着有《东亚之子如斯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