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觉哉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729页(1294字)
【生卒】:1884—1971
【介绍】:
名维鋆,字焕南,号觉斋,笔名觉哉、马彬、见心等,湖南宁乡人,1884年4月27日(清光绪十年四月初三)生。
1902年春,入小金陀馆。1905年8月,中乙巳末科秀才;秋,任塾师。1908年春,习中医。
1910年春,任安化县培婴学校教员。
1911年春,赴长沙考入湖南商业教员讲习所。1913年7月毕业;秋,任宁乡县云山学堂训导主任兼国文、历史、地理教员。
1919年秋,创办地方刊物《宁乡旬刊》(后改名《沩波》)。1920年8月,至长沙主编湖南通俗教育委员会之《湖南通俗报》。1921年1月,加入新民学会;秋,至湖南第一师範附属小学任教,后改任宁乡甲等师範学校教员。
1923年秋,任长沙湘江中学、湖南自修大学教员。
1924年,加入中国国民党。1925年,加入中国共産党。
1926年7月,当选为国民党湖南省党部常务委员、工人部部长,主编《湖南民报》;12月,任湖南省农民协会常务委员。1927年12月,在武汉编辑《大江报》。1928年秋,至上海,主编《红旗》。1931年秋,任中共湘鄂西中央分局文化部副部长,中共湘鄂西省委政治秘书长、党校教务长,湘鄂西政府机关报《工农日报》主编。1933年,赴瑞金,任毛泽东秘书。1934年,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工农民主政府秘书长;同年10月,参加长征。
1935年,任中共中央干部教育部副部长。1936年,任中共中央工农民主政府西北办事处内务部部长兼秘书长。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代表;同年,任中央工农民主政府西北办事处司法部部长,并兼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代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后兼审计委员会主席。1939年,任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1940年,任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副书记兼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长、党团书记。1941年,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副书记。
1942年,当选为第二届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副议长。1945年11月,任陕甘宁边区政府宪法研究会主席兼宪法起草人。1946年2月,连任第三届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副议长;6月,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1948年8月,当选为华北人民政府委员兼司法部部长;12月,任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1949年8月,兼中国法政大学校长;9月,任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表;10月,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政务院委员、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内务部部长。1953年4月,任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副会长。
1954年7月,兼中央法政干部学校副校长;11月,任国务院内务部部长。1956年9月,中国共産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为候补中央委员。
1959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同月,任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962年,兼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1964年12月,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65年1月,任第四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1971年6月15日,病逝于北京。终年87岁。着有诗文集《一得书》等。出版有《谢觉哉杂文选》、《谢老诗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