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一平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396页(659字)

【生卒】:1898—1971

【介绍】:

字颖君,艺名江梦花,浙江杭县(今属杭州)人,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生。曾在私立圣约翰大学读书,后转入私立复旦大学,并入私立东吴大学攻读比较法。1922年、1923年先后毕业,获私立复旦大学文学士、私立东吴大学法学士学位。旋在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堂执行律师业务,并加入上海律师公会。1925年,“五卅”运动时,为爱国学生作辩护律师。1929年,参加全国司法会议。1932年,私立复旦大学授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除执行律师业务外,且先后任私立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私立复旦大学校董,私立上海法政学院校董,东吴同学会会长,上海律师公会常务委员,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华人纳税会委员、董事等职。1936年,为全国律师职业团体推选为制宪国民大会代表。抗日战争爆发后,与上海各界代表联合发起组织上海难民协会,募捐救济难民。1940年夏,离上海,取道香港至重庆;12月,当选为第二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并担任北碚私立复旦大学(1941年11月25日改为国立)副校长。1942年7月,当选为第三届参政员。1945年4月,当选为第四届参政员。抗战胜利后回上海,继续执行律师业务。1946年,参加制宪国民大会,并在南京设律师事务所。1948年,当选为立法院立法委员。1949年初,国民政府国防部在上海审判日本战犯时,被指定为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之辩护律师。1949年2月,赴广州,不久去台湾,任“立法委员”。1971年10月15日,病逝于台北。终年7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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