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超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450页(701字)

【生卒】:1902—

【介绍】:

字光,广东五华人,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生。1921年,入国立北京大学,参加民治主义同志会,学生联合会。1927年7月,参加国民革命军,在第一军政治部宣传科工作。收复福州后,任中国国民党福建兵工厂党代表,第一军政治部主任,国民党独一旅党代表,国民党福建省党部委员兼宣传部部长,福建党化教育训练所所长,国民党福建省清党委员会委员。1927年6月至10月,任福建《国民日报》社长。1928年6月,任烟台警备司令部政治部主任。1929年春,任北宁铁路特派员。1930年秋,在上海市政府任职。1933年,任中国航空建设协会理事兼总干事。1935年,任上海沧州饭店董事长。1937年4月,转任国民党广州市党部委员。1938年5月,任国民政府交通部广东电政管理局局长。国民党广东省党部委员,广东省政府顾问。1945年5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1946年,当选为制宪国民大会代表,任广东省银行董事,广东实业公司董事;4月,兼任中国国民党港澳总支部主任委员。1947年,任广东省选举指导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去台湾。1953年,任“华侨协会”、“中国国民外交协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行政院”设计委员,“大陆灾胞救济总会”理事,“华侨救国联合总会”常务理事。1956年,任“中华民国工业总会”秘书长,“亚洲人民反共联盟”常务理事。1961年,任“中华民国营造工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秘书长。1969年,任“中华民国消费者协会”理事长。后任瑞士化工厂、大地製衣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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