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华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516页(1203字)

【生卒】:1890—1979

【介绍】:

字润章,河北昌黎人,1890年7月4日(清光绪十六年五月十八日)生。1908年初,入保定直隶高等农业学堂。1912年4月,毕业后,入俭学会附设之留法预备学校;年底,赴法国,入蒙达邑男中学。1914年,改读莫兰中学。1915年秋,入都鲁芝大学。1918年,考获都鲁芝大学农学技士证书及理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专习物理学。1919年,转入巴黎大学理学院;同年,任国立北京大学驻欧通讯员。1922年6月,获法国国家理学博士学位;8月,任国立北京大学物理系教授。1925年,任国立北京大学物理系主任。1926年初,任私立中法大学服尔德学院院长兼居礼学院物理学教授;3月,任私立中法大学代理校长,仍兼服尔德学院院长;同年,法国政府赠予Officien de 1a legion d’ffonnear勛章。1928年9月,任国立中华大学副校长。1929年8月,任国立北平研究院副院长;9月,兼物理所所长。1930年12月,任国民政府教育部政务次长。1931年3月,任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董事并被举为该会教育委员会主席,历任该会考试委员会委员长;6月,署理教育部部长;同月,任教育部部长。1932年1月,回任国立北平研究院副院长;同月,任立法院立法委员;3月,国民政府聘为国难会议议员;同年,任私立中法大学校董会董事;中国物理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1933年,任中国物理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同年,兼任天然博物院代理院长。1934年,与雷宾华等为天津大公报合编《科学周刊》;4月,任故宫博物院理事会理事;秋,任中法教育基金委员会中国代表团教育部代表。1935年9月,任国立中央研究院第一届评议会评议员。1936年春,任中法教育基金委员会中国代表团主席。抗日战争爆发后,1938年3月,由香港赴昆明,设国立北平研究院总办事处于昆明。1943年夏,兼国立中央研究院总干事,至1945年秋辞职。1945年5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10月,任中国出席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代表;同月,国民政府任为国立北平研究院副院长。1947年,当选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1948年3月,当选为国立中央研究院院士;8月,任国立北平研究院学术会议会员。1950年至1951年,在巴黎大学及法兰西学院从事“大分子”研究。1953年3月,移居美国纽约;同年,在哥伦比亚大学研究“大分子”。1954年,任清华研究所教授与数学奬助金委员会委员。1965年3月,任《清华学报》顾问编辑;同年,被聘为留美“中央研究院”院士会秘书。1957年秋,任“教育部”在美教育文化事业顾问委员会委员。1979年7月4日,病逝于纽约,终年89岁。着有《原子论》、《原子论浅説》、《房山游记》、《造纸的传播及古纸的发现》、《指南针与指南车》、《普通物理学实验讲义》等。

上一篇:李书城 下一篇: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