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朴生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1490页(355字)

【生卒】:1910—

【介绍】:

别号仲实,福建闽侯人,1910年(清宣统二年)生。1931年,毕业于公立福建法政专门学校。1933年,第三届高等考试司法官考试及格,分发江苏江宁地方法院实习。1935年,再试及格,历任上海第二特区、江苏镇江、贵州贵阳地方法院推事,贵州高等法院推事、庭长。1948年5月,署最高法院推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赴台湾。1959年,任“最高法院”庭长。1967年12月,任“最高法院”院长。1972年7月,转任“司法院”大法官。其间,兼任“国立”政治大学、中兴大学法律研究所、“国立”台湾大学、东吴大学等校法律系教授,及司法官训练所讲座。着有《中国特别刑事法通论》、《刑事特别法通义》、《刑法总论》、《刑法各论》、《刑事诉讼法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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