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华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556页(409字)

【生卒】:1900—

【介绍】:

四川大邑人,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生。

毕业于四川邛峡联合县立中学。1921年,赴日本东京,入日本大学习社会学,1925年毕业,获文学士学位。回国后,历任私立上海学艺大学、私立上海法科大学、私立上海法学院、国立劳动大学、国立复旦大学等校社会劳动法教授。其间,曾主编《流火月刊》、《现象月刊》,担任《大衆夜报》总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上海劳动局副局长,华东劳动部副部长,上海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系主任,上海第一医院、华东政法学院教授。参加上海经济学会、上海法学会和上海社会学会。

后任上海社会科学院顾问兼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顾问,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上海社会学会理事。着有《劳动问题与劳动法》、《劳工法论》、《犯罪学》、《社会事业》、《社会学史纲》、《监狱学》、《社会问题》、《社会学简明辞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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