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旺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770页(407字)

【生卒】:1871—1941

【介绍】:

1871年6月14日(清同治十年四月二十七日)生于新加坡。

祖父、父亲均为来亚马六甲华侨。19世纪,新加坡开埠后,举家迁往新加坡。

1878年,入莱佛士书院就读。1890年,获英女皇奬学金赴英国学习法律,入剑桥大学唐宁学院。

1893年,获文学士与法学士学位;同年,为合格律师,后又考获法科硕士学位。离英返新加坡,与同学爱德根(J.A.Aitken)合股开设“爱德根与宋旺相律师馆”。1899年4月,与人创办新加坡华人女校,曾担任女校副董事长。后为“华人好学会”和“海峡文学协会”主席,并担任新加坡教育局委员,莱佛士委员会委员及“社会之友”主席。1907年9月,与杨喜娘结婚,杨是华族,为本地锯木厂老闆杨邦成之次媛。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与林之庆博士等人发起移风易俗运动。

1941年逝世。终年70岁。

着有《新加坡百年华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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