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衡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1150页(1011字)

【生卒】:1881—1955

【介绍】:

字叔平,别署无咎、号凡将斋主人,浙江鄞县人,1881年6月20日(清光绪七年五月十四日)生。

少时随父在沪就读私塾,后入私立上海南洋公学,1901年毕业。在家自学经史、金石、篆刻等。1917年,任国立北京大学附设国史编纂处徵集员,后受聘为北大讲师。1918年,任国立北京大学文学院国文系金石学讲师。

1923年,任国立北京大学史学系教授兼研究所国学门导师,后又兼任国立清华大学、国立北京师範大学、国立北京女子师範大学等校考古教授;同年9月,奉国立北大研究所国学门委托,至河南新郑调查铜器出土地,又往孟津作调查。1924年,赴洛阳朱圪档村调查汉魏石经出土地之太学遗址,又领导北大研究所考古研究室学员调查北京西郊大觉寺及大宫山古迹、碧云寺古冢、圆明园文源阁遗址;同年11月,办理清室善后委员会成立事宜;12月,参与点查故宫文物。

1925年9月,任故宫博物院理事;10月,故宫博物院成立,主持古物馆。1926年10月,列名为故宫博物院维持会会员;12月,任故宫博物院维持会常务委员。1927年3月,在日本东京帝国大学、九州庆应大学等讲《中国之铜器时代》,提出我国青铜器以商代为最早之论断。10月,任故宫博物馆管理委员会干事兼古物馆副馆长。

1928年10月,故宫博物院理事会推为理事。1929年3月,任国立故宫博物院古物馆副馆长;同年,兼西湖博览会北平区历史文物品徵集委员,国立北平研究院史学研究会会员,稍后兼同院通讯研究员。

1930年,任国立北平研究院河北易县燕下都考古发掘团团长。1933年1月,任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委员。

1934年9月,国民政府任为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院长,仍兼古物馆馆长;10月,卸古物馆馆长兼职;同月,任伦敦中国艺术国际展览会理事。

1935年4月,兼故宫博物院南京分院工程委员会委员;8月,任吴越史地研究会评议。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11月,抢运故宫南京分院文物,分存贵州安顺与四川乐山、峨眉三处。1947年12月,存渝文物全部运回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任故宫博物院院长,并兼任全国文物保管委员会主任委员。1953年,因病长期在家休养。

1955年3月26日,病逝于北京。终年74岁。

着有《甲骨》、《中国金石学概要》、《隋书律曆志十五等尺模型説明书》、《石鼓为秦刻石考》、《凡将斋金石丛稿》、《汉石经集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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