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干涉还辽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32页(724字)
1895年4月日本强迫清政府订立《马关条约》。条款之一为割让辽东半岛给日本。帝俄为排挤日本以实现其独霸东北的野心,于1895年4月17日即《马关条约》签字的当日,正式向法、德两国政府建议:三国联合劝告日本退还辽东半岛,日本如不应允,即“对日本在海上采取共同军事行动”。法国是帝俄的欧洲盟友,又希望通过“还辽”向清政府邀功索赏,捞取各种利权;德国在欧洲与俄、法为敌,有意加深俄、日矛盾,引导俄、法注意东方,削弱它们在欧洲的力量,同时也企图借“还辽”向清政府索取军港为“报酬”。于是三个帝国主义国家勾结起来,于4月23日分别照会日本政府,要求日本退出辽东半岛。三国海军也同时出现在日本海面,制造紧张形势。日本政府急向英、美两国求援。但英、美两国都不愿意日本在华势力过分膨胀,劝告日本接受俄、法、德三国要求。日本被迫对三国联合干涉让步,同意退出辽东半岛,但以“还辽”为名,逼迫清政府加付巨金“赎辽”。10月19日三国与日本商定中国补偿“赎辽”费银三千万两,日军于中国偿清该款之日起三个月内撤出辽东半岛。11月8日清政府在俄、法、德及日本的胁迫下,与日本签订了相同内容的《辽南条约》,以巨额“赎费”“赎回”了辽东半岛。以慈禧太后和李鸿章为代表的清朝统治集团在“还辽”事件后,对帝俄产生很大幻想,认为依靠帝俄可以牵制其它列强,主张“一意联络俄人”,在外交上加深了对帝俄的依赖。帝俄则借此把自己打扮成中国的“恩人”、“朋友”,向清政府逼索“报酬”,乘机扩大在中国、东北的侵略势力;德、法等国也步俄后尘,强迫清政府割让领土,给予租借军港、修筑铁路、开采矿山等种种特权。由此而逐步造成了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严重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