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口通商大臣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106页(199字)

清政府派驻广州管理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个口岸,负责办理对外通商、交涉事务的钦差大臣。由两广总督兼任。后由于外国侵略势力日益伸向长江流域,上海逐渐代替广州而成为中外贸易、交涉的重心,故于1859年将五口通商大臣移驻上海,并改由两江总督兼任。1861年,划归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管辖。1866年,因通商口岸扩展至长江各口,故改称“南洋通商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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