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169页(468字)

简称“新政协”。1949年9月21日至30日在北平(今北京)举行第一届全体会议。出席代表共六百六十二人。其中包括各单位代表五百一十人、候补代表七十七人、特邀代表七十五人。会议制定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定都北京(北平改为“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为五星红旗、暂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等决议案。会议选举以毛泽东为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周恩来、董必武、陈毅、贺、李立三、林伯渠、叶剑英、彭德怀、刘伯承、吴玉章、徐向前、陈云、邓小平、彭真、薄一波、聂荣臻、陈嘉庚、罗荣桓、乌兰夫、郭沫若、寅初、马叙伦、沈钧儒、沈雁冰、黄炎培、张治中、傅作义等五十六人为委员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会议还决定在天安门前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以永远纪念在中国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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