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181页(595字)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在上海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有陈独秀、李达、张国焘、蔡和森、向警予、高君宇、项英、邓中夏、张太雷、王尽美、邓恩铭、施存统等十二人,代表全国一百九十五名党员。大会的中心任务是制定党的革命纲领。陈独秀代表中央局作了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张国焘作了出席远东民族会议的经过及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情况的报告,团中央代表施存统报告了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经过。大会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国内外形势和党的任务、关于民主联合战线、关于加入第三国际的决议案和关于工会运动、少年运动、妇女运动等决议案,制订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章程。大会根据列宁关于民族殖民地问题的理论和党成立后对中国革命基本问题的探索,发表了宣言。宣言分析了国际形势和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阐明了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和动力,制定了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的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最低纲领和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共产主义社会的最高纲领。在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为中国各族人民的革命斗争指明了方向。大会选举了陈独秀、李大钊、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为中央委员,邓中夏、向警予为候补中央委员,组成中央执行委员会,陈独秀为委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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