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冶萍煤铁厂矿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298页(324字)

简称“汉冶萍公司”。清政府官办的钢铁联合企业,统辖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和萍乡煤矿。1890年张之洞在汉阳设炼铁厂、在大冶办铁矿。开始都是官办。1896年因资金困难派盛宣怀招商承办,改为官督商办。1898年在江西萍乡开办煤矿。1908年合并成立汉冶萍煤铁厂矿公司。名为商办,实权控制在盛宣怀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连年亏损。从1908年起盛宣怀以厂矿财产作抵押陆续向日本借款,用生铁和铁砂廉价抵偿。在北洋军阀政府和国民党政府时期又续借日款,公司大权落入日人手中。抗日战争时期,除汉阳铁厂部分设备被国民党政府迁至重庆成立大渡口钢铁厂外,其余均被日军侵占。战后收回,但生产陷于停顿。解放后收归人民政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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