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目前时局的宣言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305页(365字)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中央关于和平谈判的政策性宣言。1945年8月25日发表。主要内容为提出和平、民主、团结三大口号和六项紧急措施,即:(一)承认解放区的民选政府和抗日军队,撤出包围与进攻解放区的军队,以便立即实现和平,避免内战;(二)划定八路军、新四军及华南抗日纵队接受日本投降的地区,并给予他们以参加处置日本的一切工作的权利,以昭公允;(三)严惩汉奸,解散伪军;(四)公平合理的整编军队,办理复员,救济难胞,减轻赋税,以苏民困;(五)承认各党派合法地位,取消一切妨碍人民集会、结社、言论、出版自由的法令,取消特务机关,释放爱国政治犯;(六)立即召开各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物的会议,商讨抗战结束后的各项重大问题,并筹备自由无拘束的普选的国民大会。8月27日《解放日报》刊登了这个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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