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六十四屯惨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381页(463字)

沙俄帝国主义屠杀中国人民的大惨案。江东六十四屯是中国黑江省旧黑龙江城(今爱珲县黑河镇南七十里瑷珲县旧治)对面黑龙江东岸六十四个村屯的总称。1858年,沙俄强迫清政府订立不平等的《瑷珲条约》,割占中国黑龙江以北大片领土,惟原居住在这六十四个村屯内的满、汉民户依约得永远居住,仍归中国管辖。其地北起精奇里江、南抵豁尔莫勒津屯对岸,长约一百八十里;西起黑龙江,东面曾于1880年、1883年两次设封堆为界,1889年又掘有界濠,宽约八十里。1900年沙俄在参加八国联军攻掠天津、北京及镇压义和团的同时,借口“平叛”、“保路”,出兵侵占中国东北。继海兰泡大惨案之后,沙俄侵略军又侵占江东六十四屯全区,大肆烧杀,于7月17日、21日,把该地的中国居民分四批押往黑龙江边,赶入江中,除沿途掉队及到江边后没有下水的被枪杀或砍死外,“屯丁男女七千余人尽溺江流,凫水得逸者百余人”。“室庐、牲畜、粮食各户业被俄焚掠罄净”。列宁对沙俄这一暴行曾予以强烈谴责。沙俄从此长期霸占中国的江东六十四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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