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491页(302字)

太平天国删改儒家典籍的机构。1853年建都天京(今南京)后,太平天国明令宣布儒家典籍为“妖书邪说”,要“尽行焚除,皆不准买卖藏读,否则问罪”。不久,杨秀清提出:“孔孟之书不必废,其中有合于天情道理亦多。”1854年3月洪秀全下诏设立删书衙,以删代焚。由曾钊扬、何震川、卢贤拔等专责其事,由洪秀全亲自指导。规定“凡前代一切文契书籍不合天情者概从删除”,对其中的“一切鬼话、妖话、邪话,一概删除净尽”。凡牵涉到鬼神祭祀吉礼等类,均删去不存,并按照表彰上帝、贬斥历代帝王圣贤的原则留字或改字。删改过的典籍至今尚未发现,仅散见于太平天国文书和清方着作的零星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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