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八年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民族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工作大事记1949-1983》第34页(583字)
2.26-3.5 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在京举行。二十六日,大会听取了华国锋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要深入揭批“四人帮”破坏民族政策的反革命罪行,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行民族政策再教育,着重克服大民族主义,同时注意克服和防止地方民族主义。三月一日,大会听取了叶剑英作的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与会代表对上述两个报告进行了讨论,并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对民族平等、自主权利和禁止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都作了规定。三月五日,大会选举了委员长和副委员长。乌兰夫(蒙古)、韦国清(壮)、赛福鼎(维吾尔)、阿沛·阿旺晋美(藏)当选为副委员长。大会根据总理的提议,决定了杨静仁(回)为国家民委主任。 (《新闻稿》78.2.27.P.1;3.5.P.1;3.8.P.3)
12.23 阿沛·阿旺晋美副委员长在毛主席八十五诞辰之际,对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说;“明年是西藏民主改革(废除农奴制度)二十周年,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巨大胜利。面对这些事实,如果叛逃者还有点爱国之心,是应当感到愧悔的”。阿沛·阿旺晋美回忆说:毛主席一九五九年曾说过,达赖叛逃了,“这件事是我们所不希望的。但只要他们回心转意,我们还是欢迎的”。 (《新闻稿》78.12.24.P.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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