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借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589页(286字)

即《英德借款详细章程》。中日甲午战争后清政府为偿还对日“赔款”,在帝国主义逼迫下,继俄法借款后签借的又一次政治性大贷款。1896年3月23日由清总理衙门与英国汇丰银行及德国德华银行在北京签订。共十八款。主要内容有借款总额一千六百万英磅,合银一亿两,由英国汇丰银行和德国德华银行分摊贷给;九四折扣(即实际付款仅为借额的94%),年息5厘(5%);以海关收入为担保;分三十六年还清,不得提前或一次还清。又规定借款未偿清前中国海关行政不得改变,总税务司职位必须由英国人充任。英国因此获得继续控制中国海关行政权三十六年之久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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