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589页(180字)
十六世纪至十九世纪,葡萄牙、英国、荷兰、丹麦、法国等先后组织由政府特许的对东南亚从事殖民事业的东印度公司。英国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0年,拥有对东方各国贸易的垄断特权。十八世纪以后在印度拥有自己的武装和占领地,实际上成为英国在亚洲推行殖民政策的重要机构。1858年英国国会通过合并印度案,同时撤消东印度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