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主义诗派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广西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文学词典第四卷歌卷》第40页(856字)

“五四”文学革命以前,鲁迅于1908年发表《摩罗诗力说》,热情介绍西欧19世纪的拜仑、雪莱等积极浪漫主义诗人,倡导具有反抗精神、“雄桀伟美”、“力足以振人”的浪漫主义文学。“五四”文学革命以后,以郭沫若为代表的创造社,形成了浪漫主义文学倾向和文学流派,为中国现代文学开辟了新的途径。郭沫若的诗歌理论和诗歌创作,鲜明地表现了浪漫主义文学倾向。在文艺与社会生活的关系上,他反对文艺要如实地再现客观世界和对自然人生进行模仿,主张对内心世界深入开掘,“由内而外的扩张”。他在《三叶集》里明确提出:“诗底主要成分总要算‘自我表现’了”。在诗歌创作上,他不是强调对客观世界的观察力和描绘力,而是重视引发创作冲动的灵感作用,将创作看做是“纯粹的直观的活动”。不是对客观世界进行精确地复写,而是以丰富的想象、大胆的夸张、生动的比喻,去表现对理想世界的狂热追求。浪漫主义诗人在尊崇主观时,还特别推重感情的作用。郭沫若强调诗是表情的文字。他认为诗人是“感情底宠儿”,哲学家则是“理智底干家子”。他在《三叶集》里明确地提出:“诗的本职专在抒情。抒情的文字便不采诗形,必不失其为诗。”浪漫主义诗人主张抒情贵在自然,反对雕琢镂饰。他们强调诗是“写”出来的,不是“做”出来的。因此,在诗的形式方面,主张绝对的自由和自主,反对旧诗形式上的一切束缚。他们追求的是诗意的纯真表现,重视的是诗人情感的美化和对诗情内在韵律的把握,而不重视诗形“外在律”的要求。郭沫若说:“我想我们的诗只要是我们心中的诗意诗境底纯真的表现,命泉中流出来的Strain,心琴上弹出来的melody,生底颤动,灵底喊叫,那便是真诗,好诗”(《三叶集》)。郭沫若的诗歌,侧重于表现丰富的内心世界,张扬个性,具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在新诗的历史上,郭沫若的诗集《女神》开创了浪漫主义诗风,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三十年代,苏联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理论译介到中国后,革命浪漫主义成为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组成部分,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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