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诗底美、诗底形象化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广西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文学词典第四卷歌卷》第398页(1129字)

写于1942年6月12日,收于论文集《战斗者的诗人》。本文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从美说到诗的美”。文章认为,“当客观的世界和主观的人生发生着调协与和谐的时候,人就会觉得这是美的。”所以研究美不仅要研究构成美的客观条件,而且要研究人们发生美感的主观的根据。构成美的观念,主观方面有两个因素:第一“是由于生理的条件所引起来的美感”,如我们在广阔的郊野散步,清新的空气使我们心旷神怡。“这一类的美感可说都是因自然界的动静引起了我们人身内生理的舒适而发生的。”第二“是由于生活的条件所引超的美感”,如做粗工的工人喜欢朴实而厚重的东西,做细腻工夫的人,喜欢纤巧和细致。美感的主观基础“应建筑在生理的因素和社会的因素之和的上面”,而且“要以社会的因素为决定的因素”。至于诗美,更多的建筑在社会的意义上,而“主客观的统一性更是比别的部门明显”。通过移情,“把客观主观化”或“把主观客观化”,以及触觉、视觉、听觉等“感觉对感觉的转移”,叫做“诗的真实”。“诗的真实”是要主观成分越强烈越好,主观所代表的社会阶层越广泛越好。对一首好诗在读者心中会发生怎样的作用,文章认为有这样几点:第一,读后“常常会有从有限到无限的感觉”;第二,“常常会觉得诗人正说出了自己想说而没有说的话”;第三,“常常会忘记了自己,而走进到诗人的境界里去”;第四,“常常会觉得对于外界的事物更亲切一些,更多一些新的感触”。总之“诗的美乃是突入于现实去震撼读者的灵魂的东西”。文章第二部分为“论诗的形象化”。作者首先澄清了对形象化的几种误解,指出形象化“并不简单是如何去把自然摹绘,如何去具体的形容,或是拿内心的感觉用外界的物来比附的问题,更不是把思想和感情形象化一下的问题。所谓形象化,事实上是和诗人的生活思想血肉相连的。”诗人要通过形象表现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诗里面的每一个形象都渗透着诗人的主观成分,因此每一个形象都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同时所谓主客观统一,“也是社会和个人间的统一”;一个诗人的诗,如果“只是纯粹的抒发”自己个人的情感,那是不能成为艺术的。关于如何获得形象,文章指出:“形象是由诗人对于外在世界的紧张关系得来的。”“愤怒制造了诗人。”其余“较属于技术的部分”有:第一,“形象是由于重复与熟习而发生的”,如农村出生的诗人常爱写农村;第二,“形象是生活的需要酿造出来的”,如饥饿者对食店前挂的香肠的大小、颜色、味道和香气都能产生最丰富的想象和加以描写;第三“是由于心理学上最初因和最后因所激起的感情的变化,因而生出来的形象”,如要离别久住的城市,对习见的一草一木都象有情,到一个新地方,有许多新鲜的感觉,这些都可以创造出许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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