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明理续论》 明 陶华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分省医籍考上册》第911页(1017字)

见嘉庆十三年《余杭县志》卷三十五《经籍》二《子部》。

按:民国十一年《杭州府志》卷八十八《艺文》三《子部》上:作一卷。

康熙二十三年《浙江通志》卷四十二《本传》:陶华,字尚文。余杭人。治病有奇效。一人患病,因食肉涉水,结于胸中。其门人请曰:此病下之不能,吐之不出,当用何法。陶曰:宜石砒一钱。门人未之信也,乃以他药试之,百计不效,卒依华言,一服而吐,遂愈。门人问之曰:砒性杀人,何能治病。陶曰:羊血大能解砒毒,羊肉得砒而吐,而砒得羊肉则不能杀人。是以知其可愈。后来省郡治伤寒,一服即愈。神效莫测,名动一时,然非重赂莫能致,论者以是少文。所着《伤寒六书》:曰《琐言》、曰《家秘》、曰《杀车槌法》、曰《截江网》、曰《一提金》、曰《明理续论》。仲景以后,一人而已。

嘉庆十三年《余杭县志》卷二十八《艺术传》:陶华,别号节庵。洪武年人。幼业儒,遇异人授石函遗旨,遂精轩岐之术。汉张仲景、晋王叔和《伤寒论》,多深奥难解,华大为发明。永乐时徵为训科,宣德年致仕。治病有奇效,俗称陶一帖云。卒年九十有五。子孙世其业。

按:陶氏《伤寒六书》六卷。见康熙二十三年《浙江通志》卷四十二及乾隆元年《浙江通志》卷二百四十七。而嘉庆十三年《余杭县志》卷三十五,有《伤寒全书》五卷,民国十一年《杭州府志》卷八十八于《伤寒全生集》四卷外,又《伤寒九种书》九卷。又,嘉庆《余杭县志》卷二十八,华着有《伤寒六书》行世。检同《志》卷三十五,尚有《直格标本论》、《治例点金》、《治例直指》三书,通前六书,仅符《伤寒九种书》九卷(三种各为一卷)之数。其《痈疽神验秘方》、《十段关》,各为一卷,类属疮肿(据乾隆元年《浙江通志》)。是则《伤寒十书》云者,现仅得九种。故本书只分条着录,其曰:《全生集》、《全书》、《六书》、《九种书》或《十种书》条目,一概不取。

乾隆元年《浙江通志》卷一百九十六《方技》上:《两湖麈谈》称:华深切脉理,随证制方,不拘古法,每遇奇疾,应手而痊。一女子,大冬,昏闷不食,欲狂,咸莫测其证。陶与之香饮,一服而愈。询之。此女因服三伏中所曝衣,遂得疾。盖中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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