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讳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学词典国学基础文库》第153页(878字)

讳名的具体方法及规定。每人的家讳、历代的国讳,是各不相同的,但讳名的具体方法却基本类似,最常见的避讳法有三种。第一是改字法,凡是遇到该避讳的字,就用同音或同义的字来代替,即使是古人古书,照改不误。如西汉为避高祖刘邦的讳,凡是邦即改做国(同义),《论语》中的“父母之邦”、《尚书》中的“协和万邦”,都将“邦”改为“国”。为避宣帝刘询的讳,将荀卿改称孙卿(古同音)。又如唐朝避太宗李世民的讳,古书中的“世”一律改为“系”或“代”,“民”改做“人”。清朝为避康熙玄烨的讳,将《道德经》中的“玄”一律改为“元”,于是“玄妙”就成了“元妙”,“玄之又玄”成了“元之又元”。第二是空字法,即将应该避讳的字空而不书,或作“某”字,或作“讳”字,或作“□”。如唐代史官写《隋书》,为避李世民讳,将“王世充”写成“王充”;司迁写《史记》,引用汉文帝诏书:“子某最长,纯厚仁慈,请建以为太子。”其中“某”字就是代指汉景帝的名字“启”的;沈约写《宋书》,凡是遇到帝名,一律以“讳”字代,如:“立第三皇子讳为武陵王。”此处的“讳”字与“□”一样,只是一个符号。第三是缺笔法,即对所避之字的最后一笔不写。此法始于唐代,随后流行,与改字法成为运用最广的避讳方法。在清朝刻印的古籍中,“玄”字少最后一点,“丘”字少最后一竖,就是为了避康熙玄烨和圣人孔丘的名讳而故意缺笔的。《红楼梦》中,林黛玉每写“敏”字就要缺一笔,原来她母亲叫贾敏。但无论家讳也罢,国讳也罢,都给人带来诸多不便,故《礼记·曲礼上》中列举了一些特殊的场合,可以不讳:一、不讳嫌名,“嫌名”即同音字,如“禹”和“雨”;二、二名不偏讳,如果名讳有二字,单涉一字不算犯讳,如孔子母亲颜徵在,如行文单涉“徵”或“在”,不算犯讳;三、君所无私讳,指大臣在君主面前不避家讳;四、《》、《书》不讳,指诵读经典时不避讳;五、临文不讳,“临文”指礼仪活动中“临文行事”时;六、臣在君主面前,不避君夫人的家讳;七、妇讳不出门。但在实际生活中,除了一、二、三例得到贯彻外,其他项都是具文。

上一篇:名讳 下一篇:谥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