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学词典国学基础文库》第348页(528字)

传统文论的基本范畴。“气”原指构成宇宙万物本体的“自然之气”,也指人的“精神”,类似今天北京人所谓的“精气神”。“气”有清浊,而清浊之“气”自然要体现在文章之中,这就是所谓“文气”。最早使用这个概念的是魏文帝曹丕,他在《典论·论文》中称:“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足,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于子弟。”曹丕所谓“文气”实际是指由作家天生的气质、个性、才能所决定的文章风格。此后,“文气”便成为传统文论的一个基本范畴,并派生出“逸气”、“骨气”、“灵气”、“神气”等范畴,来表述不同的风格。历代作家都将“气”视为文章的精神,如唐韩愈说:“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北宋苏辙说:“文者,气之所形。”明归有光说:“文章,天地之元气,得之者,其气直与天地同流。”清代刘大櫆说:“神气者,文之最精处也。”近代曾国藩说:“为文全在气盛。”这些都是作家为文的亲身体会。又有“养气”之说,将“气”视为一种精神状态,可以培养而致。如孟子说: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刘勰《文心雕》有《养气》一篇,主张作家应“调畅其气”;苏辙称“文不可以学而能,气可以养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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