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学词典国学基础文库》第457页(879字)

关于宇宙本原或规律的哲学范畴。“道”的本义指人行之路,《说文解字·是部》:“道,所行道也,一达谓之道。”引申为道理、真理、道义等,如孔子所谓“朝闻道,夕死可矣”,“道不同,不相为谋”,孟子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等,但并非哲学范畴。老子始将“道”作为形而上的哲学范畴,这位颇具神秘色彩的智者在隐世前留下的五千真言《老子》原来就分为两部分:《道经》和《德经》,合称《道德经》。老子的深刻之处,在于他能超出古代人类感性经验的范围,对宇宙人生之谜作形而上的探索,结果就是“道”的发现。《道德经》开篇即说:“道可道,非常道。”是说“道”难以言传,如果可以言传,如儒家仁义之道,就不是“常道”(自然之道)。《道德经》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又有“天道”和“人道”之说。其所谓“道”,实际上有两层含义,一指宇宙本原,一指自然规律。到了庄子那里,这个“道”就被描绘得非常形象迷人:“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地,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而且预言得“道”者将达到“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神仙境界。后来,道教即以“得道成仙”作为人生的最高境界,“道”就成为宇宙人生的真谛。儒家也论“道”,但却没有这么玄妙,主要指宇宙和社会的天然秩序。西汉董仲舒说:“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是从“天人合一”的角度来证明“天道”与“人道”的同一性。唐代韩愈则以“道”来概括、禹、汤、文、武、周公、孔子历圣相传的文化价值系统,宋代理学家就将这个“道”说成是“天理”,朱熹说:“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试图将儒家伦理提升到形而上的本体论范畴。这种尝试开辟了儒学的新思路,也使“道”成为儒家哲学的核心范畴。总之,作为哲学范畴的“道”,虽然大体上都指宇宙本体或规律,但在不同学派的哲学家那里,却有不同的内涵,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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