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学词典国学基础文库》第467页(816字)

关于天人关系的经典命题。天人关系,即所谓“天人之际”,自商周以来,一直是先哲认真思索的问题,而其关键则在于“天”的具体所指。华夏先民曾经以“天”为有意志的神,即主宰人类命运的“天帝”或“上帝”。人类渴求与“天”沟通,于是产生了原始巫术。巫术的前提,就是人与“天”能够相通,如伏羲发明八卦“以通神明之德”。这种“天人相通”的观念,就是“天人合一”的基本含义。到了战国时代,在一些哲人心中,“天”的神格淡化,开始具有自然的意义。如孟子以“天”为人伦道德的本原,将仁义忠信视为“天爵”,认为人的心性受之于天,尽心知性亦知天,就可达到“上下与天地同流”的境界。庄子则认为“天”就是自然,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天”与人本来是合一的,其对立是人为造成的。他甚至认为,人类的文化就是人类的异化,主张“绝圣弃智”,返璞归真,回到“天人合一”的自然境界。但最早用明确的语言来表述“天人合一”这一命题的,却是西汉董仲舒。这位被章太炎称为“大巫”的经学家,系统论证了“天”与人之间的关系,第一次提出“天人同类”的观念,认为:“以类合之,天人一也。”主张“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在董仲舒那里,“天”虽然不是商周时代那样的人格神,但也具有神秘色彩,是有道德感情的“天”,既是“万物之祖”,又是“万物之主”,而人的血气德行、喜怒哀乐,则都是“化天而生”。我们今天固然可以斥其为荒诞,但在古人心中,这却是非常合情合理的解释。人类并非独立存在于天地之间,而与周围的环境以及整个自然界息息相关,“地球上不能只有人类自己”,这虽然是现代人类才提出的生态观念,但感觉到人与自然这种不可分割的关系,却并非始自今日。董仲舒所谓的“天人合一”以及“天人感应”,正是来自先哲对人与自然之间这种关系的深切感受。“天人合一”的观念与古代中国人感性经验深相契合,故在汉代以后,追求“天人之际”的合而不是分,便成为中国传统哲学的主导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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