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北地区卷》第275页(253字)

奖励回族在校学生的福利事业。回族实业家陈经畲为纪念其父陈秋潭60大寿而设立。抗日战争前备案时基金10000元银洋,采用将基金在汉口闹市区购房地产出租,以租金所得助学的方式进行。办理助学金的联络地点为南京一中,审查申请学生成绩等事宜由李清悚主持。助学对象主要是家境贫寒、总平均分在80分以上的回族中学生,个别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也有一直帮助到大学毕业和出国留学的。此项助学金自抗日战争前设立到解放初止,每年暑假和寒假分两次评定补助,从未间断,受惠学生非常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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