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北地区卷》第298页(484字)

1936年10月20日建立。位于今甘肃、宁夏交界的豫旺、海原一带的回民聚居区。自治政府设在王家团庄。1936年5月,彭德怀指挥的红二、四方面军解放了豫海地区。8月,任中共陕甘宁省委书记的李富春同志遵照党中央、中华全国苏维埃政府和毛泽东主席的指示赴宁夏同心做筹建自治政府的准备工作。在李富春同志亲自领导下,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筹委会很快成立。10月初筹委会给党中央、毛主席、中共红军、回民独立师团及回族宗教名流,以及土耳其发出《召集豫海县回民自治区代表大会通电》。10月20日,在同心县清真大寺召开了成立大会。通过了《豫海回民自治政府条例》、《减租减息条例》、《土地条例》等政策性法规性文件。同时选举产生了自治政府主要领导人。自治政府共管辖8个巩固区和4个游击区。面积8200平方公里,人口3万多。自治政府成立后,以抗日救国、反对苛捐杂税、反对抓壮丁和派征杂粮为宗旨,领导回族人民开展打土豪分田地及增产参军的支前运动。为长征后红军“大会师”提供了有力的准备。1936年12月,红军撤离同心,自治政府遭敌人破坏被迫转入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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