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北地区卷》第440页(441字)

1953年7月建立自治区,1955年9月3日改为自治县。包括甘肃省清水、秦安、庄浪三县部分地区及原属陕西省陇县的鹿镇。总面积1165平方公里,县人民政府设在张家川。全县人口25万(1990年统计),其中回族有1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8%。自治县为古代丝绸之路的一条主干线。秦汉时属陇西郡、天水郡辖区。明清分隶于秦安、清水两县。元明以后逐渐形成较大的一个回族聚居区域。自治县多为山地,东北部多森林,出产党参、甘草、冬花、秦艽、当归、丹桂等70余种药材。地下矿产有煤、铁及其它有色金属。经济以农业为主,农田水利建设事业有较大的发展,农产品有小麦、谷子、大麻、马铃薯、蚕豆等。自治县工业也不断发展,主要有采矿、农机、水利发电、水泥、玻璃、亚麻造纸、毛皮加工等。毛皮产量多,质量好,素有“毛皮之乡”的美称。境内有四条公路与周围各县以及林场矿区等通车往来。解放后民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事业亦有很大发展,兴建了不少中小学校、文化馆和医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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