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东北内蒙古地区卷》第106页(567字)

①中国少数民族之一。鄂伦春为民族自称,对其含义有两种解释:一为“住在山岭上的人们”,一为“使用驯鹿的人们”。鄂伦春族世代以游猎为生,到1953年才全部实现定居,主要聚居在内蒙古的鄂伦春自治旗、扎兰屯市南木鄂伦春乡,黑江省的黑河市新生乡、新鄂乡、新兴乡和塔河县十八站乡、呼玛县白银纳乡及嘉荫县乌拉嘎镇胜利村等地。人口为6965人(1990年),聚居地分属大小兴安岭,森林植被茂密且多河流,自然资源极其丰富。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没有本民族文字。信仰萨满教。关于鄂伦春族的起源,有人以早期语言为依据,认为是靺鞨的后裔;有人以生活习俗为依据,认为其先祖应该是钵室韦人。清以来他称“索伦部”、“使鹿部”和“打牲部”等。“鄂伦春”这一名称的文字记载始见于清初,《清太宗实录》中为“俄尔吞”,《清圣祖实录》中是“俄罗春”,还有的文献写成“俄伦春”、“鄂伦奇”等。在一些历史资料中还有“玛涅克尔”、“满珲”、“毕拉尔”等名称与“鄂伦春”同时出现。其实这些名称均为鄂伦春族中不同区域人的自称或氏族的别称。后统称鄂伦春族。②大型画册。秋浦主编。1984年文物出版社出版。全书约5万字,近350幅图片,展示了该民族的生活环境、社会组织、生产方式、宗教信仰、生活习俗、文化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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