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东北内蒙古地区卷》第318页(289字)

满洲和清代中央政府机构之总称。六部系指吏、工、户、刑、兵、礼六个官署衙门,均于天聪五年(1631年)设立。各部主官为尚书,其副职为左、右侍郎,由满、汉各1人担任,实权则在满族主官之手。其主要职权,吏部:管理全国文职官员任免,制定京内外文职官员的编制,铨选各级官吏,并按规制铨叙品秩,考查功过,决定升降与赏罚。工部:掌全国造作及经费,负责土木兴建、水利工程和各项器物的制造等。户部:管理全国之土地、户口与钱粮。刑部:掌管全国的刑法。兵部:管理全国军事和武官的考核与任免。礼部:掌管国家的祭祀、庆典、丧礼、外交接待和学校科举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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