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家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42页(385字)
亦称“三朝酒”。壮族传统婚俗与传统的生育习俗。流行于桂西及桂西北壮族民间。在新婚夫妇生育第一胎的第三天举行。旧时壮族青年男女结婚之日还不能称为“成家”,因为新娘还有权利过几年厦栏(不落夫家)的生活。待新娘怀孕生育第一胎,并经过“成家”仪式,才算真正“成家”。这时,女方父母才肯将贵重的嫁奁,如牛、“姑娘田”、“姑娘地”等送过门来。做法:男家杀猪宰鸡备酒;女方由其母亲、伯母、叔母、姨母、舅母、姑母、姐妹、表姐妹们带着新生婴儿的衣服、鞋帽、布帛、壮锦、五色糯米饭、母鸡、鸡蛋等前来贺喜。男方准备的“三牲”(猪头、鸡、鸭)和女方带来的礼品置于祭桌上祭祀祖先;祭毕,入席宴饮。接着由中老年妇女唱酒歌、颂歌,或由男方的男青年和女方的女青年对唱情歌,情意绵绵,歌声达旦。次日双方告别,男青年唱歌欢送达数里之外,依依不舍,尽欢乃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