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95页(301字)

瑶家民间一种互助组织。流行于广西大瑶山岭祖一带。为了解决红白喜事等较浩大的费用开支,当地群众于1943年自发组成了一种名叫“父母会”的组织。凡是入会者,谁家有红白喜事,每家都送去酒米各5斤、东毫一元作资助费用,事后也不要归还。如果需量较大,在“父母会”同仁相助下,仍不能解决问题时,事前就得请近亲和房族到家里来饮酒,席间主人便向他们提出要求,请亲族各人量力借助。在这种情况下,在座的亲族就会鼎力解囊,尽力满足主人提出的要求,并按时把米酒银钱等送到主家,以作资助。这种借务,不须上归还,而是等资助者家里有婚丧红白喜事时,才按原数归还,也不加任何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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