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108页(331字)

壮族传统节日。流行于广西靖西、隆林、德保、天等一带民间。无论男女,皆喜食肉,故婚事以狗行聘。每年农历五月初五或二月二十日过节。相传狗有扬正祛邪之灵,狗肉节就是狗显灵的日子。因此,人们在这一天吃狗肉,就能使身体更加康健,益寿延年。是日家家户户屠狗过节,贫穷之家无狗可屠者,也必须于是日到圩场上买狗肉回家过节。清初赵翼(1727-1814)《镇安风土》已有“犬肉多于豕”的记载。近人刘锡蕃在《岭表纪蛮》中亦云:“侬(即壮族)、倮(彝族)两族人无论男女皆喜食狗肉,故婚事以为聘。如镇结之亭侬圩(今属广西天等)每值端午,家家屠狗过节。先期一日,市上摆卖狗肉,不可胜计。又镇安西隆(今隆林、田林、西林一带)亦有此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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