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300页(604字)

瑶族民间组织。瑶族地区,一般都崇信管理村民人口安宁、六畜兴旺的社王。但各地崇敬的方式方法各有所异,有的只在村边大树下立一石头,有的则为其修建庙宇。一般都是一村一社,也有少数两村共一社的。建有社庙的庙里塑有社王神像,在大树下只修一小坪立一块石头,供人们焚香拜祭。社设有“社老”,负责每年春秋两次祭祀活动时帮助师公备办香纸蜡烛等物祭社,每月初一、十五到社庙里去焚香化纸,打扫卫生;在春秋社日祭祀时,“社老”要当众“料话”,宣布共同遵守的生产时令,如春社时就说:“清明撒秧下谷种后,各家各户不得乱放鸭出笼,出栏、不准在耙过第三遍的水田里行走、捕、拾田螺;芒种过后第三天要关牛入朝(牧场)”。到秋社日则说:“吃社过后,谷穗下垂,各户要关好鸡鸭猪等牲畜”;“立冬过后3天,放牛回家”(此时已收割完)等必须共同遵守的有关保护生产的事项。“社老”的产生,各地不同的支系都有所异,如在大瑶山里,自称为“拉珈”的茶山瑶和花蓝瑶,则到社庙里去卜卦产生,一旦卜得者,即成为终身的“社老”;而坳瑶则当某人生病了,如问卦说是社王要他当“社老”的,他就得在病愈后去接替原“社老”的职务,一直到有人来接替他的职务为止。山子瑶也是由卜卦产生“社老”,一任3年,期满另行卜卦,也可连卜连任。而盘瑶则由最先到此地立村为门之家最年长者担任,并父死子继,代代相承,这与他们过去迁徒频繁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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