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308页(326字)

亦称捡骨葬。壮族葬俗。老人去世时,如遇非吉日,则不能正式埋葬,可暂时埋在一个地方,或连同棺材暂时“寄葬”在岩洞间,经三五年甚至更长时间,待皮肉腐烂、骨节脱落,再将尸骨拾起,擦干净,然后从脚到头,有程序地装入“金坛”(一口高约2尺,直径1尺,腹大口小的陶瓷瓮)中,埋入父系公墓,称为“埋骨”。此俗来历甚为久远,最早见于《墨子·节葬》篇,载云:“楚之南,有啖人国者,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楚之南的啖人国,指分布于今两广地区的壮族先民瓯骆→乌浒人。据史书记载,乌浒人民间广泛流传有“食老”、“食幼”的传说故事,故谓之“啖人国”。“拾骨葬”的习俗,旧时壮族民间仍普遍存在。新中国建立后已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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