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332页(448字)

唐代在壮族先民聚居区建立的政权机构。分府、州、县三级,由邕州都督府统辖。以壮族先民首领为都督、刺史、县令。后来,除都督仍由唐朝委派流官充任外,刺史、县令皆如其所许。州、县二级共20余所,即椳州(一作“州”,在旧南宁府境,一作今环江县)、思刚州(宋改“迁江县”,今属来宾)、归顺州(本为“归淳县”,元和初更名,宋改“温弄州”,今靖西县)、侯州(在旧南宁府境)、伦州(今德保县)、石西州(今宁明县)、思恩州(今扶绥县)、思明州(今宁明县)、万形州(今大新县)、万承州(今大新县)、上思州(今上思县)、谈州(今崇左县)、思琅州(在旧南宁府境,一说在今越南北境)、波州(今大新县)、功饶州(今田东县)、万德州(今平果县)、左州(今崇左县)、思诚州(今大新县地)、州(州治不详,辖地属今宁明凭祥一带)、归乐州(今百色县)、得州(在旧南宁府境)、七源州(今越南谅山省七溪县)、归诚州(今桂平县地)、思同州(扶绥县地)、员州(天等县地)、罗阳县(扶绥县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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