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397页(410字)

土家族地区在清代改土归流后,在设学的同时,设立学额、设立考棚,开科取士。清政府对土家族地区科举学额,给以优惠,比汉族地区要宽松,一般每县分文武廪增生八名,且三年一贡;对永顺县考录取,必须按“土三客(汉)一”比例,多取土童、少取客童,以鼓励土童角逐科场;对湖南省乡试还规定,在土家族、苗族聚居的边远地区,额设“边”字号取中,每科有十五名生员报考,必取“边”字号举人一名,不在全省统取名额之内。永顺府从雍正十三年开考,至乾隆年间编修的《永顺府志》载,参加考试者“不下千有余人”;“永顺虽新辟之地,而汉土子弟读书应试无殊内地”。川东地区一州(酉阳)、三县(秀山、黔江、彭水)在道光年间首届院试,应考童生多达两干多人。至清朝末年,湘鄂川黔边土家族地区的土童生员参加科举考试考中进士、举人、拔贡、廪生者,其数量不仅较前代为大,而且分布面更为广泛,也更具有代表性,各县均有金榜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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