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414页(395字)

土家族旧时的义务教育。清代在土家族地区设学成体系,在设立书院同时,设立府学、县学、建立学宫,广布义学,“以训蒙童”。鹤峰州州牧毛峻德颁布《义馆示》规定,“容美僻处楚荒,……捐俸建立义馆,如有子弟年七岁以上,情愿入馆攻读者,父兄不得迟疑,即送入馆”;“令馆师日则教子弟在馆熟读,夜则令子弟在家温习。”还规定,“各地子弟馆师之修俸”,除“本州独立捐送外”,“听子弟之父兄量力出资,倘果力不能出,岁底本州仍即一并捐给”。据湘西土家族地区永顺府所辖五县统计,仅在雍正年间由官府设立土义学18所,每所每年由藩库化馆师银16两。乾隆二十六年(1761)永顺知府张天如,对义学进行整顿,禁止就地招聘馆师,“以乡人训乡人”,而安于“陋习”的弊病,规定必须从长沙、衡州、岳州、宝庆、常德等府引进“名师”,提高义学教学质量,以“教诲子弟,勉务实学,奋志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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