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417页(417字)

黎族习俗。流行于海南省东方黎族自治县美孚黎支系地区。分男女婴两种。女婴一般在出生后的第十四天举行,男婴一般在出生后的第十三天举行。届时,婴儿家杀宰鹅,宴请客人。女婴须请村里有威望、品德端正的女贵客参加;男婴则请男性贵客参加。仪式开始时,男婴由母亲在屋里用布裹好,抱出屋外交给父亲。接着,由道公念经,保佑婴儿平安。同时,请在座的任何一位客人将裹婴儿的布解开,并同婴儿父亲一道给婴儿穿上第一件衣裳。然后,婴儿的父亲当众宣布婴儿从此时起有穿衣、脱衣的权利!最后,请在场的识字人给婴儿取名。男婴儿名字前习惯加“琶”(即男性,如“琶南”)。女婴的“穿衣”仪式与男婴同。但仪式由家婆主持,女婴由母亲交给家婆。仪式完成,也要给女婴取名。名字之前习惯加“百”(即女性,如“百春花”)。应邀参加仪式的客人,一般都带些礼物,如米、钱等赠给婴儿。客人离去时,主人也要回赠礼物,以示主宾双方吉祥,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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