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文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449页(527字)
壮族人民使用的拼音文字。1955年,以壮语北部方言为基础方言,以武鸣语音为标准音,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壮文方案。经两年的试点推行,1957年11月国务院批准在壮族地区全面推行。1982年修订原方案,改换几个非拉丁字母为拉丁字母。共计26个字母,其中元音字母6个,辅音字母16个,调号字母4个。声母22个:b、mb、m、f、v、d、nd、n、s、1、c、y、ny、g、ng、r、h、by、my、gy、gv、ngv;元音六个:a、e、l、o、u、w。由上述6个元音与-i、-u、-w、-m、-n、-ng、-p、-t、-k、-b、-d、-g等韵尾构成108个韵母。声调符号舒声调第1调不标,用z、i、x、q、h分别表示2、3、4、5、6调;促声调分别以-p、-t、-k、和-b、-d、-g表示7调和8调。自壮文推行以来,已有几十万壮族群众脱离了文盲,成千上万的干部、教师和学生也掌握了壮文。广西民族出版社已出版了大、中、小学的壮语文教材和干部、农民壮文课本,以及科普、工具书和文艺等壮文图书上千种;还用壮文翻译部分马列着作和党、国家重要文献。还有《三月三》文学杂志(壮文版)和《广西民族报》(壮文版)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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